新興智慧動力機械中,自駕車雖最當紅,但應用想像相對侷限,而無人機應用最為創新與活躍。雖目前消費型無人機市場受到中國大陸廠商卡位已深,後進者參與該空拍、航拍的應用市場有限,國內業者要觀測近年無人機的功能探索與價值開發中,是否出現特殊產品設計方向或差異化重點。
近年無人機應用演繹十分創新與跳躍,如從空拍攝影、貨物運送、農牧漁業、軍警消等應用,到隨身飛行相機、競速穿越賽事、大型場域表演、室內微型飛行等生活應用,而且在3D立體空間中的功能發展與服務型式還有諸多變化型式。
目前各國無人機相關立法或標準並無太多確立,如要參考無人機的立法或準則,全球仍以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持續調整發表的UAS相關管理辦法馬首是瞻。
若從ICT可能的產業機會與設計重點擇一來思考,FAA於2015年底發布無人機管理辦法中對無人機進行重量上的分野,二大「重量」界線,分別設定在250公克(0.55磅)、25公斤(55磅)。
換言之,美國或未來更多國家擬對250克以下無人機或飛行器採取不理睬、不必登錄、也不想管制;相對250公克至25公斤的無人機,則要求使用者登錄註冊且按規矩飛行;而大於25公斤無人機則另需申請適航許可證等監理。
台灣ICT廠商可注意25公斤以下、250克以下的無人機市場,這是我國ICT科技零組件與代工製造技術擅長具優勢領域。
日前市場傳出,生產、研發無人飛行器及飛行影像系統的中國大陸大疆創新公司(DJI)提出,FAA把無人機最低風險重量設定在250克重是太保守的設計。
主因250克以上要登紀管理,對DJI續攻全球市場上會造成阻力。
DJI另方面危機感是面對市場正快速增多更低重量,甚至開始流行低於百克至20餘克的FPV飛行器,因而提出250克改2.2公斤等建議,若能獲FAA認同修改,就可維護其競爭力。
無人機「輕小化」與「微型化」的發展趨勢,對我國ICT產業是相關技術價值表現,也能彰顯代工製造、整合方案或經營品牌的供應與服務地位,國人應儘早尋找屬於台灣的關鍵與利基。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 2017/04/23 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