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門定位
‧ 科技法律政策與制度智庫
‧ 科技與法律的跨界轉譯者
‧ 科技法制與智財的推展合作夥伴
主要業務
資策會於1989年在資訊市場情報中心之下正式編制「資訊法律研究小組」,協助資訊產業掌握全球法制脈動,追求卓越的國際競爭力。1996年資訊法律研究小組轉型為獨立編制的「科技法律中心」,2011年組織調整更名為「科技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聚焦並致力於科技與產業發展、科技研發體系、技術移轉、智慧財產權、數位通訊傳播、資通安全、個資法遵、電子商務、生技醫藥等核心議題,並擴及至創新創業、政府採購、競爭秩序、永續綠能、智慧運輸等外延領域。目前主要業務有:
1. 擔任科技法律智庫顧問‧ 協助建構我國產業技術研究發展及創新應用服務法制政策,透過前瞻性研究以完備我國科技法制環境並厚植政策形成之能量。
‧ 協助新興科技法制(如:無人載具、精準醫療及再生醫學、循環經濟、金融科技、區塊鏈等)相關政策與法令研擬。
‧ 針對人工智慧、物聯網(IoT)、人臉辦識、雲端運算、第五代行動通訊、第六代行動通訊(如:衛星)、自駕車等資通訊科技之發展與應用,就其實驗階段(如:沙盒)、上市後管理、資訊安全、個人資料保護、促進機制…等面向,進行前瞻性政策之研析與建言之提出。
‧ 針對國內產學研智財現況與國際智財重要議題進行觀測與研析,以促進我國智財與科技生態循環為目標,提供我國政策措施及法制建議。
‧ 針對智慧與友善農業相關發展提供國際政策暨法制研析,提供我國整備智慧及友善農業環境之利基,促進智慧化農業運用推廣與友善農業之環境建構與打造。
‧ 針對生技醫藥產業相關發展提供國際政策暨法制調整,促進我國推動生技醫療產業科研成果商業化政策措施及法制建議。
‧ 針對政府部門之資料治理、數位轉型、個人資料與資訊安全維保護與管理、數位科技應用…等,進行法制分析與提出建言。
‧ 針對政府部門利用各類政府取得(government acquisition )措施,如:新創採購、軟體採購、PFI、BOT…等,促進產業創新,進行法制分析與提出建言。
‧ 協助政府推動化學物質管理法制體系,研析美國毒性物質管制法(TSCA)、歐盟化學局REACH等制度,完善我國化學物質法制涉及循環經濟、食品管理、勞工安全、醫藥管理等跨域法制議題,提供我國政策決定及配套措施之建議。
2. 推動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相關法制環境建置 就我國電子商務領域,協助政府研修相關法律、研析重要實務法制議題、並透過法制講習與文宣出版推廣之。
3. 推動資通訊產業發展相關法制環境建置 協助政府進行電信、廣播電視、網路、資訊、資料等數位發展與應用,進行法制政策與法規議題之研析究並與提供建言。
4. 推動區塊鏈創新應用相關基礎與法制環境建置 藉本會建立之區塊鏈基礎設施推動內容流通與存證管理解決方案,協助調和區塊鏈相關政策、法制,帶動我國原創內容創新轉型發展。
5. 推動科技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相關法制環境建置 協助政府推動科學園區、產學合作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擔任相關法制研析智庫,並進行配套法制規範研究。
6. 推動政府資料開放與應用相關法制環境建置 協助政府就資料開放與再利用、資料治理、資料經濟、政府數位轉型等議題,進行法制政策議題之研析與建言之提出。
7. 推動個資管理制度與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制研析 規劃、建置與推行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與資料隱私保護標章(dp. mark);協助政府機關以PDCA方法論,建置與運行就內部個人資料安全與資訊安全維護計畫,並協助政府就及所管產業進行個人資料安全與資訊安全法令之宣導及研訂定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範。
8. 協助企業建立風險識別、內稽內控、資訊安全、個人資料管理制度 協助民間企業因應公司內部需求,提供風險識別、內稽內控、資訊安全、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之規劃、建置、維護等多元與客製化顧問與諮詢服務,並提供企業法令遵循顧問與諮詢服務,以協助其降低國內、外法令與經營風險。
9. 推動企業建置智慧財產管理制度 推廣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IPS),提供智財網站平台資源,並提供實體診斷建議、輔導導入、制度培訓機制、與智財管理驗證登錄等輔導措施,以協助我國企業接軌國際標準。
10. 協助企業以智慧財產建立及提升品牌競爭力 協助具國際品牌發展潛力之企業,提供國際品牌企業深入客製化智慧財產保護管理、策略布局等多元服務。
11. 推動企業建立機密資料整合暨資安保護管理 協助多元產業之企業盤點機密資料、提供客製化機密資料整合暨資安保護管理,助其維持競爭優勢、開拓國際市場。
12. 推動技術移轉人才國際認證與培訓 引進技術移轉人才國際認證與培訓(RTTP),協助產學研機構維持競爭優勢,開拓科研成果商業化國際連結。
13. 推動創業及中小企業相關法制環境建置 就新興科技創新、科技創業、青年創業、新創採購、監理沙盒、社會創新、投融資等議題,研析國內外創新創業政策及法令措施,協助政府整備創新創業法制政策及其機制規劃。
14. 擔任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 協助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處理網域名稱爭議事務,受理網域名稱爭議申訴案。
15. 辦理專業鑑定 接受司法或行政機關委託辦理資通訊技術領域專業鑑定。
16. 辦理資策會智財管理及推廣 管理及推廣資策會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