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研合作公告
「食品雲B2B HUB服務平台」系統內嵌或介接之技術合作對象公開徵求公告
2019/06/04
◎主旨:資策會執行經濟部工業局108年度「提升食品產業資訊鏈結動能計畫」為推動產業擴散應用,擬公開徵求資訊服務廠商或平台營運商就其產品與「食品雲B2B HUB服務平台」進行系統內嵌或介接食品申報功能,自即日起至6月11日止接受申請。
◎說明:「食品雲B2B HUB服務平台」主要是協助食品業者進行整合申報的優質平台,透過ICT技術簡化資料交換與轉置的操作流程,提高電子申報效率,並降低人力作業成本。為擴大平台的產業效益,擬與ERP系統介接或內嵌,或與其他商業平台介接,期透過系統或平台的介接與資料整合,強化平台的應用與加值服務,以提供永續服務機制,同時資訊服務廠商、平台營運商及食品業者亦能在供需兩端各蒙其利。
◎申請資格:
限於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
1.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
2.擁有技術能力及足以從事合作研究人力與設備。
3.對平台維運與推廣有興趣之資訊服務廠商或食品業者。
◎合作方式:
1.雙方確認介接標的、資料規格與介接方式。
2.由資策會提供介接規範與介接API,合作對象須依循介接規範與介接方式於期間內(108年10月31日)完成介接工作。
◎個人資料使用說明:
申請人提供本會之申請文件中,屬個人資料部分,應取得個人資料之當事人同意。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案之徵求作業、計畫審查、稽核及查帳等業務執行範圍內,合理處理及利用之。
◎評審重點:
1.公司營運與理念符合「食品雲B2B HUB服務平台」產業擴散推動方向
2.介接產品或服務的規劃
3.產業擴散方式或衍生產業效益之作法
4.執行團隊組成與分工
5.售後服務或技術支援方式
◎評審作業:
1.審查工作分為二階段,包括資格審查及計畫審查會議,各階段審查原則說明如下:
(1) 資格/書面審查:由本會進行申請業者資格、計畫簡報格式及所附文件是否符合規定。
(2) 計畫審查會議:於108年6月中旬召開審議會議,由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審查計畫內容之整體性、可行性、合宜性、預期成效及申請業者之團隊執行能力等。所有申請案經審議完成後,排定通過案件之優先順序。
2.本會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評審結果。
◎審查流程:
◎申請文件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提出合作申請表、資格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1份與計畫簡報電子檔1份。
2.申請人提出合作申請表前,請務必詳閱合作契約條款,本會保留配合與經濟部工業局簽訂之108年度「提升食品產業資訊鏈結動能計畫」契約書,修改本合作契約之權利。
3.依「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利益迴避原則,審查該主計畫之評審委員,不得申請或參與該計畫執行。
◎申請期限及交付方式:
1.收受申請文件截止期限為108年6月1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2.「食品雲B2B HUB服務平台」系統內嵌或介接之技術合作申請表須於申請截止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
收件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數位轉型研究所 李玉鈴
送件地址:(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133號5樓(D室)
◎合作計畫名稱:
主計畫名稱 | 合作
計畫名稱
| 徴求對象 | 聯絡人 | 徵求文件
| 技術合作契約
|
108年度「提升食品產業資訊鏈結動能計畫」 | 「食品雲B2B HUB服務平台」系統內嵌或介接之技術合作 | 1. 擁有ERP系統之資服廠商
2. 平台營運商
3. 對平台維運與推廣有興趣之資訊服務廠商或食品業者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數位轉型研究所 李玉鈴
電話: (02)6607-2386
E-mail:llt@iii.org.tw
| 申請表 | 1.資服廠商
適用:附件一
2.平台營運商適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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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釋疑與釋疑之期限:
申請人如對本公告規定有疑議,應於108年6月5日前以書面依合作申請表之送達方式,送達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請求釋疑。本會將於108年6月10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申請人,必要時得逕行公告。
◎異議處理:
申請人對於評審結果,得於收到評審結果後10日內,以書面檢附理由向本會企劃推動與服務處提出異議。
◎資料確認:
1.申請人保證不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否則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2.申請人保證申請文件皆屬實,否則本會有解除契約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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