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研合作公告
因應經濟部組改作業,本會與各產學研合作對象所簽訂之契約如涉及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單位,自民國112年9月26日起,請依改制後之名稱辦理。
2023/09/26
一、依行政院民國(下同)112年7月19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061號令、經濟部112年8月17日經總字第11205207410號、經濟部112年9月14日經科字第11202417301號、經濟部112年9月14日經科字第11202417302號、經濟部工業局112年8月23日工策字第11200965691號函、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2年8月15日中企秘字第11204010790號函辦理。
二、因應經濟部組改作業,其與本會簽訂之計畫,自民國(下同)112年9月26日由改制後機關/單位繼受,故本會與各產學研合作對象所簽訂之契約(包括但不限於專案計畫分包契約書、專案計畫分項契約書、部分工作委託服務契約、委託業界研究契約書等),如涉及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單位(包括但不限於報告標明業主名稱等),自民國112年9月26日起,請依改制後之名稱辦理。檢附對照表如下:
項次 | 112年9月26日起改制後
機關/單位
| 原機關/單位 |
1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經濟部工業局 |
2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3 | 經濟部能源署 | 經濟部能源局 |
4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經濟部商業司 |
5 |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 | 經濟部技術處 |
三、承上,契約內所要求應遵守之相關規範(包括但不限於經濟部工業局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經濟部工業局專案計畫作業手冊、經濟部工業局資訊作業開發建置標準規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中小企業輔導作業須知等),鑒於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單位尚未公告相應規範,仍依現行相關規範辦理,若後續另行公告相應規範,則請依公告後之相應規範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
洪詩婷,電話:(02)6631-8620;E-mail:stinhung@ii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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