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0

適性廣告物件的顯示方法、行動裝置以及其產生系統

中華民國

摘要

一種適性廣告物件的顯示方法包含:藉由一行動裝置之處理元件執行一行動裝置應用程式,以於其顯示元件顯示包含至少一適性廣告物件之頁面。其中,行動裝置應用程式至少包含有一描述檔案、至少一內容資源檔案、至少一廣告資源檔案和一解析模組。描述檔案包含一內容呈現方式以及適性廣告物件之一廣告物件描述。廣告物件描述包含至少一關鍵字、至少一視覺要素特徵和至少一廣告呈現方式。解析模組係根據描述檔案中內容呈現方式及廣告呈現方式、內容資源檔案以及廣告資源檔案,於顯示元件顯示包含適性廣告物件之頁面。

技術分類 / 子分類

電子數位資料處理
應用平台及應用軟體
類別

發明

狀態

獲證

申請號

102142282

證書號

發明第I528309號

申請日期

2013.11.20

專利權期限

2033.11.19

研發成果公告日期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