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工作項目查核系統及其方法

中華民國

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以自動查核一工作項目是否完成之工作項目查核系統與方法,其利用工作項目產生模組產生工作項目清單,接著,工作者透過工作項目處理模組所傳送的工作項目清單獲知工作項目與目標地點的位置範圍資訊。於工作者執行工作期間,利用位置資訊獲取器取得電子裝置位置資訊,以及至少一感測器以取得感測信號。工作執行模組先判斷電子裝置位置資訊是否符合工作項目之位置範圍資訊,若符合,將所取得之感測信號傳送至資料庫,其中資料庫預先儲存對應工作項目之參考信號。最後,透過鏈結資料庫之工作查核模組,比對對應工作項目之參考信號與感測信號,以產生對應工作項目之查核結果。

技術分類 / 子分類

電子數位資料處理
資料演算處理
類別

發明

狀態

獲證

申請號

103139614

證書號

發明第I571809號

申請日期

2014.11.14

專利權期限

2034.11.13

研發成果公告日期

202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