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非核家園及綠能為主軸,積極推動台灣能源轉型。首先修訂能源發展綱領,並陸續推出許多能源政策。其中以電業法修正,因攸關民生電價,挑動物價上漲的敏感神經,引發最多的關注。此次電業法修改草案中,以廠網分離為目標,將原本由台電一條龍負責的電力產業,重新劃分為「發電業」、「電力網業」及「售電業」三大部分。
「廠網分離」是國際各國電業市場發展趨勢。中國大陸在2000年就已經完成,把全國電力產業分拆成立五大發電集團與兩大電網公司。日本也在通過《電力系統改革方針》後,2016 年開放發電和電力零售業務,並預計在 2020 年進行廠網分離。歐美等國則是更早就已完成,美國在1992年要求公用電業開放輸電線路給其他電力業者使用;英國也在20年前完成電力事業私有化及市場化。過去十年,隨著綠能(主要為太陽能和風力)的加入,各國的電力市場再進一步進化,朝向分散式綠能與能源自由化邁進。
台灣電業改革,已經是慢國外許多步。在傳統的廠網合一的結構下,電力市場長期處於管制狀態,缺乏市場機制,導致市場無效率,並且大量消耗外部成本。台灣面臨電力供應緊繃的時間點,大都落在夏日的午後尖峰用電時段,過往面對電力不足唯一的方法就是增加供給。但因缺乏時間電價機制,使尖峰時段電力被大量消耗。而電力公司為了維持穩定輸出,只能繼續增加發電廠與發電機組。表面上看來,消費端滿足了,電力公司達成了穩定供電目標。然而實際上,高昂的尖峰發電成本並沒有被正確計算,扭曲的機制如同補貼並刺激更多尖峰用電。電力公司再從大量使用便宜的煤炭中收回利潤。如此一來,把成本轉嫁到外部,造成台灣空氣汙染,成為一個惡性循環。
在廠網分離下,將可自然產生市場機制。以台灣來說,我們為了準備大量的發電能力與備載容量應付尖峰用電需求,在折舊攤提成本以及產能利用率不足下,邊際發電成本應是高於平均發電成本甚多。電力公司必須被迫思考,為了滿足尖峰需求,不只有興建電廠一條路。可以採用時間電價抑制用電尖峰、或是導入需求反應(demand response)的市場機制,補貼用戶移轉在尖峰時段用電、引導高用電用戶採取各種節電措施,並且開放更多的綠能進入電網。太陽能所擁有的優勢--發電週期與用電高峰高度重合,將可被大大展現。我們會發現在合理的比較基礎下,太陽能發電成本和邊際發電成本並不會差距太大。
電業法修正只是電力市場改革開始第一步。電業法修正不應該簡化成,電價是否上漲或下跌,而應視為重現電力成本結構,並合理考慮外部成本。廠網分離後,將帶動綠能發展,再逐步邁向分散式系統,並結合儲能系統、需求反應、整合成區域智慧電網系統。先進的電網系統,將擺脫古老的集中式架構,具有物聯網思維,電網將變得非常地強韌且穩定,甚至無法從單一點摧毀整個系統。最終電力市場,將朝開放電力零售市場方向邁進,目前歐洲已開始嘗試,讓擁有太陽能屋頂的住戶,可以自由交易多餘電力,未來如再導入區塊鏈等金融創新,將使未來的電力市場不僅更加有效率,在經營上也更開放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