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公告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專利運用經紀服務招標案
資策會為徵求專利運用之經紀服務,茲公告本招標案。
投標須知
一、招標機關名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二、招標機關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1樓。
三、招標機關聯絡部門: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會務法律中心智財經營組、電話(02)6631-1129。
四、招標標的名稱:招標機關歷年經「研發成果公告」之專利(清單詳網址:https://www.iii.org.tw/Product/PatentAuthority.aspx?fm_sqno=59)。
五、收受投標文件之場所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16號22樓。
六、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108年8月9日17:00止。
七、投標廠商資格:
1. 依我國法令組織登記成立之公司。廠商應提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包括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
2. 廠商在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或其他無形資產等授權、讓與之居間或代理業務或鑑價,具有良好信譽與經驗。
八、服務企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簡介,包含成立時間、規模、地點、員工人數、經驗與訓練等資料。
2.負責人、主要承辦本案人員簡歷。
3.為招標機關專利之運用(包括授權、讓與、信託或其他適當之方式)仲介經紀之計畫。
4.收費標準與時程。
服務企劃書封面應註明日期。
九、提交標書
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連同服務企畫書,裝入信封袋內,信封封口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信封袋上註明「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專利運用經紀服務招標案投標廠商標書」並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於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前,以郵局掛號信函郵寄或專人遞送之方式,送達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收件地址為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16號22樓。逾期或任何非以郵局掛號信函郵寄或專人遞送之方式送達者,均不受理。
十、無效標書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其所提標書視為無效,不得決標予該廠商:
1. 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文件投標者。
2. 逾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者;或逾招標機關通知補正文件期限者。
3.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未蓋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印章者。
4. 標書未依規定裝入信封袋內或未密封者。
5. 投標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服務企畫書未依規定裝入同一信封者。
上述第3、4二項,投標廠商如有下列情形之ㄧ,經招標機關同意後,不在此限: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應蓋印章不全,經投標廠商補蓋者。
2. 標書密封不全或封口未加蓋印章,經投標廠商補全者。
十一、開標
1. 開標日:108年8月12日14:00。
2. 開標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16號22樓。
3. 開標時,招標機關將請律師或公證人監標。
3. 開標時,先審查及確認投標資格是否符合公告內容。
4. 開標時,投標廠商無須到場。
十二、評選
1. 評選日:108年8月19日14:00。
2. 評選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16號22樓。
3. 經審查確認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機關通知派員到場口頭簡報。
4. 招標機關將依下列標準評選:
(1) 投標廠商之能力、實績與經驗。評選配分上限20分。
(2) 為招標機關專利之運用(包括授權、讓與、信託或其他適當之方式)仲介經紀之計畫。評選配分上限50分。
(3) 收費標準與時程。評選配分上限30分。
5. 過半數評選委員評定總評分達60分者,為得標廠商。
6. 招標機關將於評選後以書面分別通知投標廠商評選結果。得標廠商應於接獲招標機關得標通知後十日內,與招標機關簽訂專利運用經紀服務契約(詳本公告附件);屆期未簽訂契約者,除本須知另有規定外,招標機關得取消其得標資格。
十三、保留權利:招標機關保留於開標前取消本招標案之權利。
十四、本案聯絡人
洪小姐,clairehung@iii.org.tw,(02)6631-1129。
※下載讓與投標須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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