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成果讓與公告
資策會FY105科專計畫業學界合作對象公開徵求公告(XXI)
2016/08/04
◎主旨:資策會執行經濟部技術處之105年度科技專案計畫擬合作研究計畫項目之合作對象公開徴求,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依據:「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申請資格:同徴求對象。
◎合作方式:
1.合作對象之執行人員以在其原工作地點從事合作計畫為原則,但本會於需要時得請其至本會指定地點工作。
2.本會計畫主持人得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以監督及查核合作對象執行狀況。
◎評審重點:
1.研發技術內容是否可行。
2.交付項目是否明確合理。
3.執行時程是否可行。
4.參與人員之計畫執行能力是否符合需求。
5.申請計畫之人力及經費運用是否合理。
◎評審作業:
1.本會將依序進行資格審查、實質初評、實質複評。本會得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實質複評,並得視情況請申請人口頭簡報。
2.本會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評審結果。
◎申請文件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提出合作計畫書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提出計畫申請書前,請務必詳閱合作研究契約條款,本會保留配合本會與經濟部簽訂之105年度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補助契約書,修改本合作研究制式契約之權利。
2.計畫期程,請詳本公告之「合作研究計畫名稱」關於各計畫之RFP(即建議書徴求文件)。
3.合作研究計畫書格式應符合本告之「合作研究計畫名稱」合作研究制式契約之附件一,且一律使用A4紙張,並以散裝方式裝訂。
4.合作研究計畫經費編列應符合105年度科專計畫業學界合作研究計畫經費核列標準。
5.投標文件應符合本公告規範,凡不符合規定者,均予退件。
◎申請期限及交付方式:
1. 收受申請文件截止期限為105年8月17日17:00為止。
2.合作研究計畫書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各一份,須於申請截止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企劃處,收件人為劉芳瑜,收件地址為(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8樓,逾期概不受理。(註:投標廠商聲明書請雙面列印)
◎合作研究計畫名稱:
主計畫名稱 | 合作研究計畫名稱 | 徴求對象 | 聯絡人 | 建議書徴求文件 | 合作研究契約 |
聯網智慧車載服務系統與應用發展計畫 | GVP探針車資訊-觀光景點路段探針資訊分析與收集 | 業界(資格詳附檔)
 | 智慧網通系統研究所 徐鈺婷(02)6607-2878 | RFP | 業界合作契約 |
聯網智慧車載服務系統與應用發展計畫 | GVP探針車資訊-都會區交通路況探針資料分析與蒐集 | 業界(資格詳附檔)  | 智慧網通系統研究所 徐鈺婷(02)6607-2878 | RFP | 業界合作契約 |
◎請求釋疑與釋疑之期限:
申請人如對本公告規定有疑議,應於105年8月10日前以書面依合作研究計畫書之送達方式,送達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請求釋疑。本會將於105年8月1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申請人,必要時得逕行公告。
◎異議處理:
申請人對於評審結果,得於收到評審結果後10日內,以書面檢附理由向本會企劃處提出異議。
◎資料確認:
1.申請人保證不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否則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2.申請人保證申請文件皆屬實,否則本會有解除契約之權利。
◎個人資料使用說明:
申請人提供本會之申請文件中,屬個人資料部分,應取得個人資料之當事人同意。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案之招標作業、計畫審查、稽核及查帳等業務執行範圍內,合理處理及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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