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鑽石公主號靠港旅遊與磐石艦返台之後,很多人收到簡訊告知疑似接近過確診病患,請他們自主管理,以避免疫情擴散。民眾赴醫院就診時,一插入健保卡掛號,診所就知道這個病患14日內出國旅遊史,讓醫生對於病患是否可能感染武漢肺炎可以有比較正確的判斷。新聞也曾報導,有些被規定應居家檢疫的人趴趴走,很快就被手機基地台定位系統發現其行蹤。
這些數位科技對於疫情控制做出很大貢獻,但也不禁讓人擔心政府既然能輕易做到這些事情,平常是否也會利用這些數位科技侵犯人民隱私。
健保系統和境管系統的整合是一個重要的防疫措施,但調閱個人旅遊紀錄必須取得法院命令,防疫期間之所以能省去這些司法的繁瑣、耗時程序是因為《傳染病防治法》對這類緊急情況有特別的授權規定。除此之外,疫調中使用基地台定位知道特定人所在位置,甚至必要時徵調、讀取公共或私人錄影監視器畫面等行動,也都是基於《傳染病防治法》的授權。行政機關一再說明,所有這些被質疑侵犯人民隱私的措施都是在法律授權下的合法作為。
導入數位科技到政府的治理與服務,最主要的障礙不在於技術而是「信賴」。再好的數位服務,再先進的數位技術,能夠推動的前提都是要取得民眾的信賴,因為人民很難知道政府能做什麼,在做什麼,所以自然因為資訊不透明而感到不安。因此,政府在使用數位科技前,必須建立一套讓民眾安心的法律規範與管理機制,以透明與可問責的方式來使用數位科技。
這些數位服務必須公開透明受到監督;每個服務與資料都必須要有明確的負責人與單位;在受到誤用或濫用時,也必須能夠追究責任、彌補損失。以前面幾項在《傳染病防治法》授權下,未經司法程序及進行之緊急措施,施行後若能再由司法單位事後檢視其是否有濫權現象並追究責任,才能保護民眾之權益。沒有受到監督的政府作為不可能得到民主社會的信賴,政府目前尚未建立這樣讓人信服的制度,所以即使這些緊急作為有法律上的依據,還是會遭受質疑。
數位科技的新應用,如智慧城市、數位金融、智慧交通等,將比過去更快速的進入民眾的生活中。它們可以增進全民的福祉,但它也同時帶來很多前所未見的風險,特別是管理機構的濫用與資料外洩的資安威脅。利益與風險之間的選擇不是簡單的是非、對錯選擇,我們必須在利益與風險之間尋求平衡點。台灣不可能自外於全球新科技的趨勢浪潮,但是努力追求新科技所帶來福祉的同時,也應尋求社會共同接受的風險。
政府過去可能基於對新科技的過度崇拜心態,經常傾向於報喜不報憂,這樣不但無助溝通,也錯失取得人民信賴的良機。數位身分證在強勢推動後,遭遇不少質疑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政府與支持者所看到的是方便、效率與利益,反對者在意的是風險與威脅,缺少對話就很難找出一個有共識的解決方案。
政府正在籌設數位發展部會的同時,若是能以更大的格局來看待數位科技時代應有的治理生態,加強公民參與以及專業第三方監督,將可以更順利的推動政府數位治理。數位治理的提案或爭議都應積極納入公民參與,即使無法完整兼顧多方利害關係人的所有主張,至少也要有充分的對話與溝通才能取得足夠的支持。數位治理的進行也應受到公正、專業第三方的監督,才能取得最多且持續的信賴。
「If you want to go fast, go alone. If you want to go far, go together.」 相互信賴才是讓社會持續向前進步的最重要基礎。
*本文同步刊登蘋果日報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