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資策會承接經濟部技術處之 97 年度科技專案計畫擬合作研究計畫項目,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依據:
「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開發產業技術辦法」辦理。 申請資格:
學界: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之學術機構,應擁有技術能力足以接受委託之適當研究人力與設備者。
業界或公協會:
1. 廠商需為從事資訊及通訊相關業務之公民營事業或依法登記之產業公、協會 ( 含基金會 )
2. 財務及經濟能力健全。
3. 參與研發廠商需信譽卓著,過去一年內參與類似案件無產生糾紛者。
4 .應擁有技術能力足以接受合作研究之適當研究人力與設備者。
參與方式:
1. 承接單位計畫執行人員研發地點以在原公司為原則,但本會於需要時得請計畫執行人員至本會指定地點工作。
2. 本會計畫主持人得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以監督及查核承接單位研發工作狀況。
評審重點:
1. 研發技術內容是否可行。
2. 交付項目是否明確合理。
3. 執行時程是否可行。
4. 參與人員之計畫執行能力是否符合需求。
5. 申請計畫之人力及經費運用是否合理。
評審作業:
1. 初評:本會將針對徵求文件做資格審查及進行初評作業。
2. 複評:本會將採書面審查、會議審查二種方式進行,得視情況邀請申請單位作口頭簡報,複評結果另函知申請單位。
製作申請計畫書注意事項:
1. 計畫執行時程,請詳公告各計畫之「建議書徵求文件 (RFP) 」。
2. 計畫書格式參見業學界合作契約之附件一 ,一律使用 A4 紙張撰寫 , 並以散裝方式裝訂。
3. 計畫經費編列需符合 97 年度科專計畫業學界合作研究計畫經費核列標準。
計畫申請期限及交付方式:
1. 本次業學界合作研究計畫,其計畫書受理期限為即日起至 97 年 1 月 15 日止。
2. 計畫書乙式柒份直接函寄至( 106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06 號 8 樓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企劃室 張素真。
合作研究計畫名稱:
補助計畫名稱 |
合作研究計畫項目 |
徵求對象 |
聯絡人 |
RFP |
合作研究
制式契約 |
創新資訊應用研究計畫 |
2008 年我國企業連網與科技應用需求調查 |
( 一 ) 相關計畫執行經驗:廠商於過去兩年內需承接產業資訊應用相關調查計畫,且具備實際執行經驗,建議可於計畫書附錄近期執行計畫的摘要概述。
( 二 ) 電腦系統及充分訪問人員:如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 CATI )、充足的電話線數與具充分且有相關經驗的訪問人員。 |
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鄭仁富先生
電話 : 2713900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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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合作契約
學術界合作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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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對寬頻、行動應用科技化服務需求調查 |
( 一 ) 相關調查執行經驗:於過去二年內曾承接產業資訊應用或消費者研究相關調查計畫,且具備實際執行經驗之業界,如產業資訊應用、產業創新、領域創新、消費者行為或科技化應用等相關議題,建議可於計畫書附錄近期執行計畫的摘要概述。
( 二 ) 跨國執行團隊或合作機制:廠商於計畫提案時,需針對執行調查的地區 / 國家,預計與當地哪些機構或專家網絡合作。
( 三 ) 電腦系統及充分訪問人員:如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 (CATI) ,充足的電話線數,具充分且有相關經驗的訪問人員。
( 四 ) 由於本計畫目的在於探討消費者潛對科技化服務與應用的需求與消費行為,故廠商若具備相關新產品或新概念測試之調查經驗,亦更有助於評選加分。 |
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鄭仁富先生
電話 : 2713900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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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製造業關鍵資訊產品應用需求調查 |
( 一 ) 相關計畫執行經驗:廠商於過去兩年內需承接產業資訊應用相關調查計畫,且具備實際執行經驗,建議可於計畫書附錄近期執行計畫的摘要概述。
( 二 ) 電腦系統及充分訪問人員:如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 CATI )、充足的電話線數與具充分且有相關經驗的訪問人員。 |
創新應用服務研究所鄭仁富先生
電話 : 2713900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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